移动客户端

|

官方微信

|

官方微博

|
国企公司制改革年内完成 董事会不当“花瓶”
时间:2025-11-21 5:28:12来源:法治日报责任编辑:郭炬

北京某公司董事长敖某作证说:王赣江先后介绍他认识过江西省、河北省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环保部门的领导。之后王赣江提出让翟某到敖某公司工作,每月8000元。但翟某并没有什么实际工作内容,也不常来单位上班。2016年春节前和5月,敖某公司以顾问费的名义送给王赣江和翟某各6万元,共计12万元。2016年8月,翟某以王赣江被调查为由,将12万元退还。

不仅如此,在快速调查处置的同时,该区还通过当地媒体主动发声,及时通报调查处置进展及结果,正确引导舆论。

《国企公司制改革年内完成 董事会不当“花瓶”》魏某某作为经理的地位作用仅次于彭某,均为主犯,应按照共同犯罪的全部罪行处罚。键盘手、服务员、保安、酒托女,系经理以外的主犯,应按照其参与诈骗的实际数额处罚。

相关报道
分享到:
  • 伊朗德黑兰北部山区遇难登山者人数升至12人
  • 中组部拨1.97亿元用于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
  • 一周财经:债券通掀开面纱 中国金融开放再下一城
  • 民政部回应个别养老机构欺老虐老:坚持"零容忍"
  • 武汉启动新冠疫苗紧急接种 请先打消这些疑虑
  • “女子取快递被造谣”案:对网络暴力说“不”
  • 银保监会拟修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
  • 人民日报署名文章:事实胜于雄辩
  • 多地取消跨年活动 元旦假期还能愉快出游吗?
  • 酒泉发射中心年度发射任务收官 正备战空间站任务
  • 土耳其订购的首批中国产新冠疫苗运抵安卡拉
  •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网站编辑部信箱:changanwang@126.com | 招聘启事

    Copyright 2015 www.chinapeace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-1 中国长安网 ? 2017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