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,两高等部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(下称“意见”)时,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,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。
此类制度,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“梅根法案”。经重大案件推动,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。1996年联邦“梅根法案”出台,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。
《近400家上市公司年内收罚单 信披违规是"重灾区"》童小军不太赞成由施暴的被告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。她认为,性侵对儿童的精神或心理伤害很大,这种伤害不能弥补,“并且会让施暴者觉得我已经赔偿你了,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”。
相关报道




